标准数,规则;计入,统计,计量,
1加任何类同与不类同但都等于1的数,合等于2,可,以1加1等2,计算,
如,25436,25439减3,两者相加,计类同式,但互相等于,
如,95206,22247乘4再加6218,两者相加,计不类同,但互相等于,
皆可计算为,25436加25436,
标准,体系,
任何可分解并可在分解后重新合一的数,不伦以各种方式整个,如果两者相等,则式为一个数的不同解,
标准数的,分解式,
标准数的,多种可形成,可组成,可成为式;形成,其他改变而成;组成,多种组成;任何方式最终成为此;例9254减25为9229为可计入形成例,2225加4100加2904为9229可计入组成例,2222乘以5除以1.5乘以3再减12991最终为9229可计入任何方式最终成为此,
,
22220,12991,
9229,
,
不同式的均等计量,与其他均等计量,组合,只要为一致,不同式可合为任何均等的两个相关量;
并任何另一个来自其他计量的数与其计量等式的数相等,可用此等式内方式计入;
并可,以此等式分解,也可,以此等式多组合聚合及任何方式以此等式成为;
即十计的0.8,如与二十计的0.4相等,可写作,两个十计为1的0.8并得此结果量,或两个二十计为1的0.4并得结果量;
例,标准9为等式计量的0.7,与标准15为等式计量的0.42,为一致,两者标准实际的数6.3,可转化为其他等式的相关量计入;
,
15,0.42为6.3
9,0.7为6.3
,
计量等式的凡可桓定度量,即为使之为新计算等式,即使后者在另一等示中相对难计算,
例,15的0.33为4.95,可恒定为标准量,当做新的计算等等式计入,
例,1000的0.925为925,可桓定为标准量,当做新的计算等等式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