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良军服耐穿,读研究生时,依然是我的“当家衣服”。1983,陈白夜(左)、黄仕忠、施建基,三件军装的合影。
四年级的时候,毕业之前,俺与王琳姐姐也说上了话,她说她一直以为俺是转业军人,年纪比她们都大,谁知道却是小弟弟。而老樊给我的题词是:“好大一个小孩。”
樊诗序: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印象:每天汗湿淋淋从运动场回来,块头好大!一脸孩子气。86年去“双鸭山大学”见他(黄仕忠86年秋去中山大学读博),依然是汗湿淋淋从篮球场回来,依然孩子气。心底依然感叹:好大一个孩子![呲牙]。
杜文庆:@黄仕忠 不好意思,真的记不得那时你穿一身绿。是两个袋袋,还是四个袋袋?
黄仕忠:入学时穿的那件是没有袋袋的士兵服,土黄与绿色之间,皱巴巴的。后来的,是四个袋袋的,的确良军装,毕挺,威风,袋里可装好多东西呢!
杜文庆:四个袋袋?居然是四只口袋的,牛!这是当年干部的象征噢。小兵只有两个袋的份儿。难怪被认作转业军人。[捂脸]。年轻的军转干部!
吴朝骞:@尚建 @杜文庆 @黄仕忠 你们真好记性。我没有记住一个同学当年穿的什么,包括我自己。[偷笑]。
杜文庆:@吴朝骞 记住黄长江全身上下包裹军大衣的,是尚同学和孟同学。[微笑]。
吴朝骞:说明黄长江一直受女生青睐!
杜文庆: @吴朝骞 当时青睐未必。只觉得这位外表高大威猛的,容易脸红,露出羞涩的微笑,尤其是在女同学面前。——眼下则拼命收集同学们大学期间的“情史”。[偷笑]。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吴朝骞:[捂脸][捂脸][捂脸]。
陈建新:心理学告诉我们,男人看人只看脸蛋,女人看人看衣着。所以,朝骞、文庆记不住仕忠的衣服很正常。如果四十年后你还能记住别人的穿着,你很有可能是一个中性的人。[偷笑]。
杜文庆:这话俺爱听。[偷笑]。
吴朝骞:[偷笑]。专家评点!
杜文庆:对当年男女同学的衣着,俺只记住了两双鞋。一双是宝康的带铁钉的皮鞋。日里夜里,上下楼梯,有意无意,弄出动静。另一双是“莫干山赵同志”的儿子的。个儿不高,但脚蹬的警用皮鞋不小。不过若干年后,待到俺也蹬上了大头皮鞋,回头一看,当年小赵在俺心里的高大形象轰然倒塌,觉得当年“赵同志的儿子”也不过尔尔。
其实有关衣着,黄长江也可以弄个名堂出来。衣着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
我们大学时代的穿什么衣服?
这原本就在计划的问卷之中。既然尚建说了,文庆提了,朝骞夸了,并且已有了不少的话头,那我就接着说吧。
杭州这地方,夏天热得像火炉,冬天冷得如冰窟,幸而春秋两季,美如天堂。只是天堂里的时光不易记住,地狱般的日子却难忘怀。夏天暑假长,我回家参加“双抢”,对杭城的热没有什么感觉,但那“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滋味,则记忆犹新。
从小在诸暨农村长大。孩提时,身子热,不怕冷。虽然十来岁时,手上脚上长过冻疮,父亲用双轮车拉着我和哥哥去县城治疗,我对那黑色的冻创膏印象深刻。但这也许是那年特别冷,其他时间,没有太过深刻的记忆。
在冬天里,外面一件“空壳棉袄”,里面是一件棉布做的“小布衫”,这就是过冬的装备了。既不晓得什么毛线衫、棉毛衫,也不晓得什么是棉毛裤。下身,在里面穿一件“夹裤”,是旧裤加了补丁,较为厚实,也较能保暖。跑跑跳跳,加上还要干农活,就不觉得冷了。
我在1978年10月16号到杭大报到,很快就是冬天,基本的过冬装备,其实与农村时差不多。
带的是一床大棉被,十斤重,盖在身上,厚厚重重,严严实实,睡着很是心安;起先底下只是草席,后来才有了一张旧毯子。待到天气转热,只盖半身,露出双脚;夏天莅临,就只在肚子上盖一只被角。说起来别人可能不相信,夏天的大棉被,感觉上是凉的。
我从小看着母亲和姐姐“翻棉被”,所以能自己洗了被单,买来长针、粗线,然后“翻棉被”,从来没有请过女同学帮忙。不过一年也就翻洗那么一次。因而翻洗时,被头上的油渍,已是光亮可鉴。那时倒头便睡,从来不知其他。后来读书,见古人说“千日洗脚,不如一日洗被”,遂击节称赏。
我带来学校的衣服,自然并非都是新的,但外衣则都是完整而没有补丁的。母亲从小告诉说,只要穿得干净,有没有补丁,就没关系。由于被母亲和两位姐姐照顾着,我从来不用洗衣服。在大学里,虽然不算洗得勤快,却也不曾有过泡了一周而未洗的记忆。
那时主要的外衣就是一件黄绿之间的军装,还有一件改装的中山装,蓝黑色,母亲请裁缝到家里做的,四个口袋特别大,可以装很多东西。
灰色,是那个时代的基本色调。也是许多外国人第一次到中国,看到满大街人们的衣着时,所留下的印象。
1979年4月十组合影,衣服以军装和中山装为主,均为深色。
外衣、内衣经常换洗,棉袄其实是不洗的,只洗罩衫。棉袄外面是藏青色的,内衬是厚白布,穿得时间长了,白色的领口就有了黄渍,而袖口则油光可鉴。我自己觉得,比起物理系七七级的阮建忠,还算能注意仪表的。二年级的冬天,物理系七九级何栋小老弟带我去阮建忠寝室(都是枫桥镇的老乡),他正忙着给同学发放饭票、商量班级活动,十分热心,——那时很多人不愿意为集体活动浪费时间,他这样做其实是傻的,真正的“诸暨木陀”。我清楚记得,他的棉衣袖口,真的是剃头佬的“篦刀布”一样,黑黑的,油油的,而且他领口里把里面布衫的扣子扣在棉袄领扣上了,导致外套扣错了扣位。这是个把自身生活完全忽略了的主,却是第一位自费留美(获全额奖学金)的七七级本科毕业生。其事颇经波折,是在陈立校长以杭州大学作担保,并找省长支持,特批提前半年毕业,于1981年10月赴美留学的。此后经小平同志指示,才有数以百万计的年轻人用各种途径出国留学,接触先进的科学技术。关于他的出国经过,同乡历史系77级陈侃章兄《杭大77级阮建忠:首闯自费留学美国之路》一文,有详细记述。
三年级时,我自己买了一件高领的腈纶衫,也是像的确良般耐穿,只要水里洗一遍,就又是干干净净,蓬松棉软。这是1972年尼克松访华后,国家感受到与先进国家的差距,节衣缩食引进了多套大型化工设备,其中第一套设备是由上海“金山石化”于1977年投产的,其中的一个目标,就是“让全国三分之二居民能穿上一件的确凉衣服”,所以那之后化纤服装就大大增多了,而且棉布要“布票”,化纤布则不需要。
穿军上装和晴纶衫,与何栋在图书馆前合影。
那时穿什么裤子,已经没有印象。关于鞋子、袜子,则尚有一些记忆。
我上学时穿的是母亲做的布鞋。之后母亲每年都给我做一双,一直到我研究生毕业留校工作那年。我认为这是天底下最舒服的鞋子。很可惜,最后一双也被我穿坏,没有能留下来做纪念。
纳鞋底,是一件很吃力的活,一只就要做许多天。把破布头垫起来成为将近一公分厚,再按鞋样,先用锥子凿洞,接着用苎麻编的粗线、粗针,用顶针顶着穿过,再用力将线绷紧,方言叫做“持一下”,每针之间只隔约1/4公分,同等距离,一圈圈游龙般的线脚,看着就令人喜悦。城里的水泥地特别磨鞋底,就请修鞋匠钉上轮胎皮。待胶皮磨薄磨破脱落了,就再换一次。总要穿到鞋底断成两截三块,才惋惜地扔掉。
大约大三时候,买过一双皮鞋,是“人造革”做的,可能是温州产的。皮鞋穿着显精神,不过那帮和鞋尖,都是硬硬的,卡脚;脚汗浸透后,发臭,气味难闻。《语录》中说“事物都是两面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皮鞋必有的副作用。等到许多年后穿上真皮做的皮鞋,才惊奇地发现,原来真皮鞋是不臭的。
冬天穿的袜子,都是姐姐用棉线给编织的。有短袜,还有长袜,长的穿到膝盖前,可当半条棉裤。但绵线不耐磨,我又是一个跑跑跳跳闲不住脚的人,很快就把袜底给磨破了。第二学期返校时,父亲把他穿过的一双半脚尼龙袜给了我,虽然那绒的部分磨了一些了,但筋网仍然坚牢,穿了好久也没破,很觉神奇。
数九寒冬,中文系的大教室,四面通透,寒冷异常。一到课间休息,大家就跺脚取暖。青稚和朝骞不知从哪里学来一种双人推手游戏,两人对面立定,以双手能碰到对方为限,以将对方推得动了脚步算赢。这游戏的妙处,不在于推倒对方,而在于突然收手,让对手失去平衡,直往你怀里扑来;又或是乘对方发力的一刹那再一触碰,用四两拨千斤之法反弹回去,使之自倒。青稚身子柔软,纵然如风中柳条般大幅度摇摆,脚底仍是稳稳的;朝骞则易被引诱上当,收力不住时,这黑面汉子便夸张地作乳燕投怀之状,引来旁观者哄然大笑。因为一身之劲全在脚底,相互推不了几下,身子便暖和了。
因为喜欢运动,这鞋子损得有些快。穿的是草绿色的解放牌球鞋,二点五元一双,底薄,待到大脚指把鞋尖捅破,或是鞋底磨穿,才恋恋不舍地丢弃。比较好的是上海“回力”,得花五元。好处是底厚,弹跳好,鞋底即使磨出洞来,还可衬上鞋垫,再坚持一段时间。后来知道要保护脚踝,得买高帮的,但很贵,读研究生时才买了一双。
穿球鞋不能光脚,要穿尼龙袜。但尼龙袜太贵,我买的是薄丝袜。丝袜不耐穿,不多时,大脚指尖就顶穿了。所以我每次收回晾*丝袜,就用黑线或棕线将那破洞缝起来,就又可以穿了。对我来说,这事儿跟农村时用苦竹片补畚箕差不多。只是最多穿得两次,就要再缝了。有一次,舍友见那么破的袜子我还在缝,说他有几双袜子还不太破,意思是想送给我,我笑笑,摇头婉谢了。——自己的破袜子补一补再穿是可以的,穿别人的破袜子,还是接受不了。
运动后洗澡,全年都是洗的是冷水澡。冬天最冷的时候零下几度,屏住呼吸,将冰水抹在身上,那个感觉真是冻并快乐着。洗过之后,那种酸爽也是妙不可言。二年级的夏天,杭州供水问题尚未解决,不仅二楼没水,一楼也放不出水。只有盥洗室外低一级的户外水龙头还有水。那里也是家属、女生共用的洗濯之处。我们就穿着短裤,待放满一脸盆水,就往身上淋。对我来说,就像在村里溪边,妇女在埠头洗菜洗衣服,男人孩子水中洗澡,并无违和之感。
四年的时光过得很快,世界的变化则更快。以上的记忆,主要是一二年级时的。从同学合照上看,那时连女同学也以穿军装或中山装的改装居多。颜色非绿即灰(蓝)。
1979年3月二班合影,只有五位男生的衣服是浅色的;九位女生,六位是深色衣服,且与男装差异不大。
大约从二年级下学期(1980年春)开始,大家的穿着就有了明显变化。很多人把头发留长了,裤子的臀部收紧,裤管变大,这就是所谓的“喇叭裤”。衣服的颜色也由深变浅,变得明亮了。
某一天,有女同学忽然穿了裙子,又有女同学忽然烫了头发。我听到比我年纪大一些的男生在议论,都觉得并不好看,甚至还不如原先的麻花辫子好看,哪怕穿军装,那“飒爽英姿”也是无可匹敌的。现在则是不伦不类的。但再过了一段时间再看,观感却又有不同了。觉得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光彩绚烂,令人不敢直视。在习惯“中性”状态之后,男生们第一次对女性有了一种新的“即视觉”。
对此,那时我还曾认真地思忖过。先前说不好看,因为只有裙子是新的,衣服未变,发型未改;那些发型变了的,裤子和鞋子并未跟上。大略和男生穿上绉巴巴的西装,脚下却仍然是一双老布鞋,模样差不多。女生具有敏锐的审美感觉,她们很快就摸索出上下和谐的着装方式,于是焕然一新。——我那段时间正在读哲学书,感兴趣的是这“变而未变至新形态之际”的认知。许多新的东西,最初不易被接受,不仅是从旧有平衡态上升到新的平衡点需要一个过程,还在于欣赏者的欣赏,从旧的习惯走向新的审美,也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任何探索所经历的过程,有短有长,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不成功,从不成功到成功的这个“过程”最是艰难,因为可能受到嘲讽、反对甚至阻挠,结果导致夭折,而此刻最需要的其实是理解与支持,却正是我们的传统所缺乏的。这让我对“变革”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也让我后来了解尧斯“接受美学”、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时,有了一个直观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