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业经国务院第×次会议通过,现公布实施。”中的“业经”,是“已经经过”的意思。用“业经”这个文言词,不用“已经经过”,除了语言简约之外,更重要的是文词典雅。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需要知晓的事项”,在“通告”中用“周知”就比“需要知晓”更庄重和严肃。
在讲话稿中,“谨代表”中的“谨”在古汉语中是“慎重,小心”的意思,这里当“郑重”解,是在原义“慎重,小心”基础上的引申,遵循了公开场合礼貌典雅的讲话原则。
“热烈欢迎各位专家学者莅临指导”中“莅临”即“到来、来临”的意思。莅临作为文言词,是书面语和敬语,多用于长辈、上级等贵宾的到来,用在正式的场合,比“到来”“光临”更体现出庄重和典雅之意。
总之,文言词是古代汉语中的词,也是有生命力的。在现代公文写作中,恰当使用文言词,会使语言更优美、更有文气,丰富了文章的信息。
这种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文言词,既符合现代汉语的规律与习惯,又易读易懂,能达到“雅俗共赏”的境界。
充当背景的“群演”有很多文言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经被吸收为常用词,文言色彩淡化,这类文言词成为现代公文中有文言背景的“群演”。
公文语体中,仍保留了一些文言虚词。它们的意义用法与古代汉语中的意义用法大体相同。这些文言虚词之所以保留下来,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引用文言文或成语时,其中的文言虚词当然照用。如行之有效中的“之”、取而代之中的“而”、莫名其妙中的“其”等。
二是有的文言虚词没有相应的白话虚词可换用。如“简练而生动”“伟大而光荣”中的“而”。
三是有的文言虚词有一定的修辞作用。如“凡违反此规定者,一律按章处罚。”中的“者”,是古汉语中的虚词,相当于“……的人”。
现代汉语中“者”已成为一个构词功能很强的词素,如“听者”“读者”“消费者”。这里的“违反此规定者”可以改用“违反此规定的人”,但风格色彩没有文言词简洁、庄重、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