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从内容上区分记叙文:
写人为主的记叙文:写人为主的记叙文,是以社会生活的主体——人作为主要记叙对象。这类记叙文,一般是通过人物行为,活动的几个片段不同的侧面来写;有时也可以通过一个完整的事件来写。如《回忆我的母亲》等
写事为主的记叙文,是把事件作为主要记叙对象。事在人为,因此写事也离不开写人。在写事为主的记叙文里,文章的着眼点在事件的过程中,而不着力去刻画人物,可写重大政治事件,也可写普通生活小事,然而都要求有深刻意义。除一事一文外,还可以选择几件事入在一起写,共同表现一个中心思想。
写景状物为主的记叙文,是把景和物作为主要的记叙对象,作者笔下的景物,不仅生动逼真地再现出客观的景物,还能表现一定的主题思想,表现作者自己的信念,情趣和人格。如《第比利斯的地下印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