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
《金锁记》是文学史上的名篇,曾经获得评论界极高的赞誉。小说发表不久,傅雷化名“迅雨”发表评论,盛赞《金锁记》是张爱玲“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猎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文学史家夏志清教授更加直截了当地评价说:“在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也许这些评价都有些过分,但《金锁记》是张爱玲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感到心灵震颤的一部,大约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对《金锁记》也有不同的理解。
我先讲一个故事:十多年前,《金锁记》曾经被改编成话剧搬上舞台,当时编演都希望一位著名表演艺术家来主演曹七巧,这位艺术家是我的朋友,没想到她认真读了剧本以后却婉言谢绝了。为此我特意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演这个角色?她沉吟了一下,告诉我说:“我读了剧本,无法找到角色性格的内在‘种子’。一个做母亲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儿女有如此扭曲的毒恶?”这位朋友在舞台与银幕上扮演过各类母亲的艺术角色,可是在她眼里,像曹七巧这样的母亲实在匪夷所思。
——本讲就从这里开始讲起:曹七巧与她的子女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
《金锁记》创作于1943 年,在故事的叙事时间上,大致分三个时间片段。小说一开始就说:“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接着又说,那两年正忙着换朝代,当指辛亥革命。那么,小说第一个片段是指1912 年前后,曹七巧嫁到姜家才五年,已经生了一双儿女。接着一个片段就是十年以后,曹七巧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于是有了大闹分家会的场面,时间应是1922 年前后,儿子长白不满14 岁。然后故事慢慢地延续。再到下一个时间节点,就是女儿长安已年近30 岁了。曹七巧破坏姜长安与童世舫婚姻的时间,应该是1940 年前后。这样再留出一年时间,儿子长白的妾绢姑娘自*,再过一两年时间,就轮到曹七巧带着仇恨死了。——那正好是1943 年。于是,小说结尾说:“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这就是小说《金锁记》完整的时间概念。
张爱玲手绘插画
据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回忆,《金锁记》故事自有其本。故事来源于李鸿章家族中的某房家庭故事,人物基本上都是有原型的。但是发生在前两个时间节点的故事,1912 年张爱玲还没有出生,1922 年张爱玲才两岁,都不可能是第一手材料,多半是张爱玲听旁人叙说再加上她的特殊写作才能,所以,这两个场面——曹七巧出场、叔嫂调情,以及曹七巧大闹分家会的场面,主要来自她的艺术想象,这些都是小说中的精彩场面,也是最有匠心的场面,看得出张爱玲刻意模仿古典小说的许多表现手法。
然而,故事发展到姜家分家以后的岁月,才是张爱玲走进现实版《金锁记》的日常生活的阶段。小说后半部的意境变得开阔,笔法近于写实,场面也走出了大家庭模式,集中表现曹七巧与子女长白、长安之间的纠葛。如果说,小说前两个时间段的曹七巧显得可笑兼可怜,那么到了后半部分——从曹七巧折磨媳妇芝寿、破坏长安婚姻两个故事中,则刻画出这个人物性格中令人恐怖的一面。
现在我们可以来讨论曹七巧与她的儿女的关系了。首先我们要分辨清楚:是什么样的动力造成了她与子女之间的畸形关系?
大约张爱玲的本意是强调曹七巧因为正常情欲得不到满足,转而把财富视为命根子,为此她一生被套在黄金枷锁里面,牺牲了自己本来可以享受的天伦,成为一个丑陋、刻毒、乖戾又不幸福、害人又害己的被异化的人,从而也形成了一个怪异的人格。这是张爱玲为这篇小说取名“金锁记”的原因。张爱玲太看重金钱的力量了。她是这样来写晚年的曹七巧: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死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都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也恨她。
这似乎是盖棺定论了。再早些年,曹七巧的丈夫还没死的时候,作家也写到黄金枷锁的比喻:“这些年了,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我们从这两处关于黄金枷锁的描写中可以体会:“金锁”是在曹七巧三十五年前嫁入姜家豪门时就开始被戴上了。但在前十五年中,她忍受委屈,压抑情欲,苦心照料病人,并不能真正享受(支配)这个家庭的财产;但是在后二十年中,丈夫死了,家产也分了,她掌控了一大笔财产,过着衣食无忧的寄生生活,但是她还是不幸福,不仅不幸福,而且陷入了半疯状态的迫害症里,她与娘家婆家的亲戚都断绝了关系,对子女苛刻狠毒,都是为了把财富紧紧抓在手里,唯恐旁人谋取她的财产。——这就是张爱玲对于《金锁记》原型的亲戚故事的解读。一般研究者也自然沿着张爱玲的思路来理解曹七巧。夏志清就是这样分析道:“小说的主角曹七巧——打个比喻——是把自己锁在黄金的枷锁里的女人,不给自己快乐,也不给她子女快乐。”
张爱玲手绘插画
但是我觉得,《金锁记》的阐释如果仅仅停留在“金锁”的隐喻上,那么,这部小说后半部分的意义远远没有被发掘出来。“金锁”的隐喻在前半部分表现得很充分,因为曹七巧在丈夫的残废身体上得不到情欲的满足,唯一能够安慰她、约束她的就是对这个豪门家族拥有的财产的向往。可是,“金锁”仍然无法解释,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为什么有了钱财还对自己的子女如此刻毒,为什么要破坏儿女们应有的幸福权利?这就是我们要追问的:在“金锁”以外,还有什么更为可怕的力量推动了曹七巧向自己的子女疯狂报复?
曹七巧不是西方文学经典里的守财奴的形象,不是夏洛克、葛朗台、阿巴贡等守财奴,曹七巧的故事是一个中国故事,她的性格就是中国封建大家庭文化中锻铸而成的一种怪异的典型。更加隐秘地隐藏在她的身体内部,制约了她的种种怪诞行为的,不是对财产的*(因为这点在她的后半生已经得到满足),而是一个无法填补的巨大空洞似的*:性的*。这一点傅雷在评论《金锁记》时已经注意到了,他尖锐地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可怕的报复!”
曹七巧本来是一个市井之女,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她在做姑娘的时候,与猪肉铺的卖肉老板打情骂俏,油腻腻的猪肉给她带来虽然粗俗却又温厚的情欲。请注意:作家把曹七巧的情欲与猪肉连结在一起,直截了当地表现出她的情欲就是一种肉的*,物质的身体的性爱*,可就是这么一个充满肉体*的女人被嫁入豪门,去陪伴一个虽然有钱,却没有好身体的男人。她男人从小患软骨病,虽然不影响生育,但是肌肉萎缩的身体,与曹七巧向往的强壮的男性肉体大相径庭,这显然不能满足曹七巧的身体*。这样就能够解释曹七巧为什么嫁入姜家后连续生有一双子女,依然不能满足她的身体*。
小说开始部分就描写在老太太的起坐间里,曹七巧与小叔子姜季泽的调情。姜季泽是个纨绔子弟,一来生得风流倜傥,身体结实,二来是在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没有道德底线。这两个条件都符合曹七巧的感情意愿,所以她主动出击,挑逗三叔。这一场面,作家这样写道:
七巧直挺挺地站了起来,两手扶着桌子,垂着眼皮,脸庞的下半部抖得像嘴里含着滚烫的蜡烛油似的,用尖细的声音逼出两句话道:“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她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只搭着他的椅子的一角,她将手贴在他腿上,道:“你碰过他的肉没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那感觉……”季泽脸上也变了色,然而他仍旧轻佻笑了一声,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道:“倒要瞧瞧你的脚现在麻不麻!”七巧道:“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体是多好的……多好的……”
这一段描写很像《水浒传》里潘金莲与西门庆的调情场面,但是用在张爱玲笔下,强烈体现了曹七巧对男性健康身体的生理需要,她的语言近似于梦呓,直接地、无羞耻地倾诉出来。傅雷在分析曹七巧时用了“爱情”这个词,其实不是很恰切,在曹七巧的感受里,“爱情”不包括精神性的愉悦追求,甚至也不是生儿育女的繁衍本能,她需要的就是生理上的男欢女爱,需要男人直接给她的身体带来热烈刺激。可惜的是,这种一般市井女人轻而易举能够得到的肉体享乐,恰恰在这座用黄金堆砌起来的大宅门里无法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