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格纳法则详细讲解,瓦格纳法则的核心思想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5-16 1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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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人口年龄结构年轻、保障范围较窄、支付水平较低的国家。

(3)部分基金制: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结合。当年筹集的基金,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制满足当前支付的需要;另一部分采取积累式以满足未来支付的需要。

ü 一方面,该种运作方式可以避免收费率的频繁调整,使企业和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负担均衡;另一方面,由于储备数量较少,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就小,能够比较好地保证社保基金受益者的生活水平不至于下降。

7.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P102了解)

我国部分基金制运作模式:各地逐步建立起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体系。经过几次调整,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由单位负担缴费,单位按照员工工资的20%缴纳养老金,这部分金额进入统筹账户,政府用来“现收现付”,支付退休一代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费,为缴费工资的8%,金额随着工作年份的增长不断累积。

第二节 财政补贴

1.财政补贴的概念 (P107笔记)

2.财政补贴和社会保障支出异同点:

l 相同点:

(1)两者都具有无偿性,两者都是转移性支出。两者在支出的同时都不能换回任何相应的商品和劳务,所进行的支出都是无偿的;

(2)两者都能给领取者带来实际收入和经济状况的改善。

对于财政补贴或者社会保险支出的的接受者而言,不论是什么名目获得的政府补贴,都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增加,从而能够改善其经济状况。

财政补贴总是与相对价格的变动有直接的联系,财政补贴发挥着矫正价格机制导致的利益不平衡的作用。

l 不同点:

(1)财政补贴与相对价格相联系,而社会保险支出不与价格发生直接联系;

(2)财政补贴可以改变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直接影响资源配置,而社会保险支出对资源配置间接影响

3.我国财政补贴的特征 (P109头顶笔记)

财政补贴分类:①按照财政补贴的政策目的分类: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出口补贴、财政贴息、税收支出;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4.财政补贴经济影响的机理分析 (3个P109)

(1)财政补贴的经济效应: P110

(2)财政补贴使用过度的消极效应:

①财政补贴项目偏多,规模偏大,会加重财政负担,总体上削弱国家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②长期的财政补贴不可避免的会使受补单位产生依赖思想,影响经济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人为地加剧企业的不公平竞争,“政策性亏损”掩盖了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引起的经营亏损。

③长期过多过广的补贴,人为地扩大了经济体系中政府行为,相应地缩小了市场活动覆盖的范围,而且财政补贴成为受补单位的既得利益,易上难下,将演变为经济改革顺利进行的阻碍因素。

④某些补贴的不当,扭曲了价格体系,扭曲合理消费结构,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3)我国财政补贴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①财政补贴项目仍然偏多,规模仍然偏大。②长期的财政补贴不可避免地会使受补单位产生依赖思想。③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④某些补贴的不当,扭曲了价格体系,刺激了不合理消费,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4)财政补贴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①从制度创新入手,提高财政补贴支出效益,取消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合理利用可诉补贴,用足用好不可诉补贴,调整现行一些效率不高的补贴;

②重新规范财政补贴的重点和范围,改革补贴方式。

第七章 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分析

第一节 财政收入的形式和原则

一、财政收入的分类 (P118笔记)

公共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

l 专项收入:是指具有特定来源,按照特定目的建立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 水资源费收入 教育费附加收入 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 内河航道养护费收入

l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司法机关和其他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的规定,为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包括:民政性收费、司法性收费、资源性收费、证照性收费;检测、计量、咨询费用、使用费。

第二节 财政收入(预算内)规模的影响因素

一、财政收入规模的衡量指标:绝对规模、相对规模( 财政收入/GDP;财政收入增长率)

二、影响财政收入规模变化的因素P119—123

三、财政收入规模适度 财政收入/ GDP——指标是否适度

1、意义——合理确定财政收入规模,是财政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

财政收入规模,一方面必须保证国家财政行使职能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不能妨碍企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

如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过大,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水平。

如果财政收入占比过小,资金分散,政府行使职能的资金得不到满足,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下降,影响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稳定发展。

l 基本要求:1、满足政府基本职能以及规模适度增长需要2、有利于保持和促进经济的适度增长和社会发展3、要与社会经济的承受力相适应4、与经济的增长相适应。

2、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否合适? 从公共财政收入看,占GDP的比重为23%左右

关键:口径

结论:如果按全口径比较,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与OECD国家平均水平相当

l 各国财政收入/GDP 比重状况解析: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差异:发达国家高于发展中国家2、经济发达水平对占比的影响(正相关)3、社会福利制度中政府承担的比重(正相关)4、统计口径的影响

3、既然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算高,为什么提出“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适度”?

理由:(1)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率高于GDP的增长率2000-2010十年间,财政收入平均名义增速高达19.8%。即使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增速也有15%,高出同期GDP增速5个百分点。

(2)2013年1月发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明确要提高劳动收入在GDP中的占比。这引发了财政收入增速是否过高,占GDP比重是否过大的讨论。

(3)中国人普遍感到税负过高,严重影响到“幸福感”。

(4)财政支出关于民生支出欠账太多。

第三节 财政收入其他形式(公共财政以外部分)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1.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政府性基金的特点:强制性、非补偿性

(3)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定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下列项目:

(一)利润收入; (二)股利、股息收入(三)产权转让收入; (四)清算收入。

三、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四、债务收入:不列入财政收入,而使用债务收入所形成的的支出必然会列入财政支出,形成支大于收,表明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的来源:中央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当年中央财政的国债余额 =上年国债余额 当年国债发行额−当年还本额

第八章 税收原理

第一节 税收概念与税收分类

瓦格纳法则详细讲解,瓦格纳法则的核心思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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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概念 P136 及基本特征 P138—139

税收的职能

1、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2、税收的公平分配职能;3、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

萧条时期,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减少,政府所得税收入自动减少,从而相应增加了消费和投资;

经济繁荣时期,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增加,政府所得税收入自动增加,从而相应减少了消费和投资;

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鼓励或者限制某些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二、税收制度的要素

税制要素:是指构成每一具体税种的必要元素。(P140—143)

(1)区别于:负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

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

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而一旦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对纳税人的一种优惠,但前者优惠的是个别纳税人,后者则惠及所有纳税人。

三、税收分类

1.按按课税对象的性质

l 流转税类(商品税类):一般是指对商品的流转额和非商品的营业额所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

l 所得税类:一般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l 财产税类:一般是指以属纳税人所有的财产或归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及赠与税等。

l 行为税类,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如印花税等。

l 资源税类:车船税

2.直接税和间接税——以税收负担是否转嫁为标准的分类

l 所谓直接税,是指税负不易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各种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社会保险税、房产税、遗产及赠与税等等。

l 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容易将税负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为课税对象的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销售税、关税等。

4.价内税和价外税——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的分类

税金如果是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称为价内税;计税依据:含税价格

税金独立于计税价格之外的,称为价外税。计税依据:不含税价格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不含税价格×税率=[含税价格/(1 税率)]×税率

价内税的负担较为隐蔽;价外税的负担较为明显,中国的消费税与营业税都采取价内税。而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西方国家的消费税大都采用价外税方式。

四、税制结构 (单一税制结构、复合税制结构)

1.税收制度:是国家按照一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和各种税的搭配的问题。

2.复合税制主体税种选择:(三种模式)

(1)以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税制结构 (发达国家)

(2)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税制结构 (发展中国家)

(3)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两种税为主体税种的结构 (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

3、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2)税收征管水平(3)税收政策目标

第三节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政府在税制的设计和实施方面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评价税制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两大标准:效率与公平)

一、税收公平原则

1.含义:P146 2.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P146 3.税收公平原则要求:P146(3个)

4.税收的公平原则:即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P147头顶笔记

重要性:(1)只有当纳税人相信税收制度是公平的,才愿意依法纳税。(2)有效维持税制正常运行(3)有效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4)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税收的效率原则

1.含义:P147

2. 税收造成的社会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干扰私人经济部门的选择造成的超额负担,亦称经济成本;二是税务成本。

由此引出了税收效率的两个涵义,即税收的经济效率和税收的行政效率。

l 税收经济效率:税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损失应当最小。尽可能不造成税收的超额负担即无谓损失。是指既定税收收入下的超额负担最小化。

l “税收中性”原则:指的是政府课税不应干扰或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经济部门原有的决策。或:是指在征税过程中,不应或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带来的应纳税款之外的超额负担。

l 税收的行政效率: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在税收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即指税收的征收成本最小化。

ü 税务效率的涵义是指以最小的税务成本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

ü 一般通过税务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这一标准来衡量。

l 税务成本:是指在税制实施过程中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发生的各类费用和损失,包括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 。

ü 征税成本:指征税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征税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办公费、设备购置费、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用,专用发票印刷费等。

ü 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自行申报、登记、税务咨询以及税务纠纷花费的费用等。

我国的税收原则:1.财政原则2.效率原则3.公平原则4.适度原则

三、税收的中性和税收的超额负担

1.税收中性含义(同上) 、 两重含义(书P150第一段) 、提出税收中性的意义P150

2、税收的超额负担含义P150

税收的超额负担——即:消费者剩余的损失、生产者剩余的损失

由于税收消费者剩余损失部分为三角形阴影上半部分;生产者剩余损失为三角形阴影的下半部分——两者合计为税收的超额负担 (P151图)

第四节 税收负担和税负转嫁

一、税收负担分析

税收负担:是指国家征税减少了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从而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

它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产品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的数量关系,通常用税收负担率这一相对量来表示。

1.1 税收负担的度量

1.微观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个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

度量指标主要有:企业税收负担率,个人税收负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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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同期企业纯收入(即利润)总额的比例。

个人税收负担率,是指个人缴纳的各种税收的总和占个人收入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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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观税收负担:指纳税人总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也可看作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

度量指标:宏观税负水平

l 我们在开展研究时所采用的“宏观税负”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总体的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

ü 根据我国政府所取得收入的口径不同,通常有大、小两个口径的宏观税负衡量指标。

ü 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其中政府全部收入不仅包括税收收入,还包括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还有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即它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ü 两个口径宏观税负的差别较大 。

二、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

1.税负转嫁含义、基本途径、结果(P152)

2.税负归宿:表明转嫁的税负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是税负转嫁税收的最终落脚点。税负的实际承担者就是负税人。

3.税负转嫁与逃税(偷税、*、抗税)是有区别的。

税负转嫁导致税收归属变化,国家税收未减少。偷税、*、抗税是违法行为,造成税收减少或流失。

4.税负转嫁方式 1)前转——也称为顺转:纳税人按课税商品的流转方向,用提高商品或劳务的销售价格的办法,把所纳税款向前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这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

(完全转嫁;不完全转嫁)

2)后转——也称逆转:纳税人无法实现前传时,通过压低进货价格的办法,把税款向后转嫁给货物或劳务的供应者。

例如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将税负转嫁给原材料的生产者以转嫁税负。

在本销售环节不因税收而提高价格。

3 )散转、混转,也称混合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缴纳的税款一部分前转嫁,一部分后转嫁,使其税负不归于一人,而是分散给多人负担。属于纳税人分别向卖方和买方的转嫁。

4)消转——纳税人通过改进工艺,降低成本,自我消化税款。

5)税收资本化:是指纳税人在购买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时,将以后应纳的税款在买价中预先扣除。(实质:减少买价)

以后虽然名义上是买方在按期缴纳税款,但实际是由卖方负担。

属于买方向卖方的转嫁。(转嫁的对象是资本性商品。)

5.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 ( P153—155)

税负转嫁的基本条件: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自由浮动。

第十一章 我国现行税制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 P190笔记)

第一节

1.商品税的含义:也称为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并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所课征的税种。

由于商品课税的主要对象是消费品或劳务,而且是在流通过程中征收的,所以通常又称为流转税。流转的环节:生产、批发、零售、消费

流转额包括: (1)商品流转额,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2)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

特点:①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基础——区别于所得税;②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除了增值税;③存在着税负转嫁现象

2.商品课税的特征 :

(1)课征普遍(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3)实行比例税率(4)计征简便

3.对国家财政的作用:

(1)税源充足,保证国家财政收入(2)纳税成本低,征税技术简单(3)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有利于国家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

二、增值税 1.含义(P191第一段)

2.计税依据——是法定增值额:即纳税人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l 理解增值额:理论上,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 V M)的(V M)部分(新创造的价值) ;从内容上讲可以称之为净产值,即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

l 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额)后的余额 非增值性项目主要是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

l 实行增值税的原因——避免重复征税。全值流转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值流转税(周转税):对商品或劳务交易额全值课征的间接税

3、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1)征收范围广、税源充裕。(2)实行道道环节征税,但不重复征税。(3)有利于出口退税的处理(4)税收负担随着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消费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4、增值税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效率 :规范化的增值税制度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即对生产者的决策和消费者的选择不产生干扰、扭曲作用,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但是税务效率较低。

增值税单一或接近单一的税率制,难以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挥调节作用。

公平 :不符合按能力负担的税收公平原则

5.增值税类型 P191三条笔记公式

(1)生产型增值税——企业不能扣除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也不能扣减折旧。

(2)收入型增值税——企业只能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计税(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不得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企业可以扣除包括购入固定资产在内的所有金额进行计税。

n 生产型增值税(我国曾经采用过)

ü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即法定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

ü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折旧

ü 特点:折旧不从税基中扣除。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

ü 这一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基础与国民生产总值(GNP)的统计口径相一致。

n 收入型增值税

ü 课税增值额: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资本品折旧后的余额。

ü 计税依据或税基:工资 利息 租金 利润

ü 特点:税基中不包括折旧。即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ü 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类型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6.增值税的计征方法

(1)加法:增值额=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利息+租金+利润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2)减法 增值额=本期销售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即购入金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3)扣税法(抵免法、凭发票抵扣)增值税计算征收一般采取抵免法(发票抵扣法)

企业就本期销售收入乘以税率,得出税额;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进货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净额。这种方法不必计算出增值额,较为简便易行。中国增值税制也采用此法。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

7.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主要内容

瓦格纳法则详细讲解,瓦格纳法则的核心思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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