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统王朝不治理夷狄的观念并非明朝统治者首创,《左传》有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左传》强调对异族的防范,并由此产生了守在四境的对外统治思想。主张对待外夷应以政治上的领导为主,而不对其加以军事等其他方面的直接控制。
在此思想指导下,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周边地区往往奉行“羁縻”统治政策。此种政策不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直接军事统治,而是只加以名义上的统治,因此无需过多军费开支,对民生也无过多干扰,有利于边疆地区的稳定。
中国历史上形成的这一统治思想也为朱元璋所继承,朱元璋成功恢复汉族政权,使“中国之统既失而复得”。在此环境下,重振宋朝主导的纲常名教以及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倾向越发明显,不断弱化对周边国家的控制。
《明实录》强调,对待周边国家应以防备为主,派兵征讨次之,为了获得利益而与其开展“互市”的做法最不可取。
《明实录》对“守在四夷”的统治策略最为推崇,“守在四夷”即不以军事手段为处理对外事务的主要手段,而是以德怀人,感化周边国家,使其自愿臣服于明朝政府,从而保证周边各国与明朝关系的稳定。
这一统治观念的核心在于不过度干涉周边国家内政,防止对外的军事征伐导致对内统治的崩溃。
即便是主张下西洋的明成祖,对于“王者不治夷狄”思想的内涵有着清醒认识,对这种思想在巩固自身统治中的意义,也非常清楚。
虽然郑和下西洋过程中也进行了多次重大战役,但这不代表明成祖是一位穷兵黩武的君主,如其在处理爪哇国事件上,竭力避免两国之间的军事冲突,力求和平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