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市民发现,《说明》中单独明确列出“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因此,对于狗能否作为“食材”、食用狗肉到底违不违法,目前依然有争议。农科专家分析认为,按照目前《目录》以及《说明》的态度,国家很有可能拟定禁食狗肉的法规。
记者因此也想到,作为另外一种“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的常见动物——猫。虽然在《说明》中没有明确说明,但国内尤其是广东一带,确实存在食用猫肉的情况(比如著名的“龙虎凤”)。因此与狗的情况相似,大家最好不要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前轻易尝试食用猫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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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冯睿峻
部分图片来源 | 综合网络
编辑 | 彭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