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的这则记载是说共伯和在共和行政的第十四年篡夺了空缺多年的王位。就在这一年周厉王驾崩了,大臣们因天下大旱而不满共伯和,于是重新迎立周厉王的太子登基。共伯和被迫像西汉的昌邑王或唐朝的武则天一样退位让贤。《竹书纪年》中只记载共伯和曾短暂“摄行天子事”。那么综合《竹书纪年》、《史记》、《太平御览》的多方记载也许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周厉王出逃后以周公、召公为代表的贵族们共同执政了十四年,然而到了第十四年的时候共伯和篡夺了空缺多年的王位。
《史记》因共伯和统治短暂,故而只说那段时间是大臣们共同行政。后人则误以为在厉王出奔后共伯和一共统治了十四年。如果事情真相果然如此也就意味着中国在西周时期的确出现过一段虚君共和的时间。当时周厉王出奔在外,国家政事由诸侯贵族来主持。不过这种所谓的“共和制”其实并不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共和制。中国西周时期的共和行政如果用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来看是明显的贵族寡头政治。西周时期的统治阶级始终是周王室及功臣贵族。这些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奴隶主阶级。
这时广大的群众要么是自由民、要么是奴隶。无论自由民还是奴隶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没资格参与政事。奴隶本身就是奴隶制阶级的私有财产、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奴隶。奴隶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做不得主,更不要奢求享有任何政治权利了。无论在当时的中国还是古埃及、古印度、古希腊奴隶都是没任何政治权利的。自由民的处境比起奴隶要好一些。不过周王朝治下的自由民是没任何政治权利可言的,只有拼命干活交租税的义务。周朝的宗法礼乐制度中本身就有“礼不下庶人”的说法。
周王朝治下的贵族与平民所享有的权利、所承担的义务是截然不同的。在公元前841年的国人暴动中周朝都城镐京的老百姓推翻了王权,可他们没像古希腊、古罗马那样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共和行政期间并未设置执政官和保民官,也没成立过类似于公民大会这样的组织。很显然当时的周王朝并不存在像古希腊、古罗马的公民大会这种可以表达民意诉求的组织。西周的共和行政在本质上是由诸侯贵族代替王室共同执政。西周共和行政是由诸侯贵族共同执政。这与古希腊、古罗马通过公民大会决定国家大事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