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讲述一则因为应继和爱继引起争继纠纷的典型案例。
话说清光绪十一年(1885),盛京将军喜塔腊庆裕,因为一宗过继立嗣的纠纷案上疏朝廷,这宗争继案子出自签分盛京户部员外郎、世袭骑都尉、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熙治家。
虽然瓜尔佳熙治是个路人甲,但提到他爹,了解晚清历史的读者绝不会不知道,熙治的父亲正是晚清名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大学士、追赠太傅、谥号文忠、入祀贤良祠的文祥文博川(1818-1876)。
身为名臣之子的熙治立嗣争继之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还要从去年说起。
光绪十年(1884)五月十一,员外郎熙治病故,年仅25岁,由于没有儿子,他的妻子瓜尔佳赵氏在六月申请为夫立嗣。
按照立继的原则,首选是熙治同胞兄弟的儿子们,但熙治唯一的胞弟熙联,5岁就夭折了,自然没有亲侄可选。
那接下来就该选择同祖父的从兄弟、即堂兄弟之子,熙治亲叔文祺有两个儿子,即熙治的堂兄凯肇、凯元,前者比熙治大16岁,后者比熙治大10岁,此时均已亡故。而凯元也无子,只有凯肇有独子英华。
也就是说,按照应继的方式,熙治立嗣的第一顺序没有人选,第二顺序候选人也只有再从子英华一人。
而熙治的婶母、文祺之妻、凯肇凯元之母、英华祖母钮钴禄氏还健在,一个老寡妇带着两个小寡妇,就守着英华一个独苗苗。
因此,赵氏在申请为夫立嗣时,就放弃应继的方式选择爱继,谨照择贤择爱之例,跳过第二顺序候选人、应该在本支承重的英华,去选择第三顺序候选人,即熙治同曾祖的堂兄(再从兄)卓麟之子瑞昌,来继承亡夫熙治的宗祧,并承袭家里的世职骑都尉。
明、清寡妇立嗣,首先要取得亡夫亲属和族人的同意支持,然后确定嗣子的人选,接下来,就书写具有法律效力的立嗣单,由亲属族人(旗人还需要该旗佐领签字)签字具结。
而熙治寡妻赵氏立嗣,不只是要继承瓜尔佳氏的宗祧,还有他家的世职骑都尉需要承袭,因此,立嗣单完成后,还需要该旗佐领,转呈给盛京将军,再由盛京将军咨行户部查核办理。
但赵氏呈上的择立瑞昌为嗣的立嗣单,只有瑞昌生父卓麟、本族族长永祥,以及所属正红旗满洲德恒佐领的签字,却没有身为熙治血缘最亲近的凯肇、凯元兄弟之妻、子的签字画押。
于是,相关部门就把赵氏的立嗣单驳回,并提出两点疑问:
其一,瑞昌是其父的独子,他是单纯地过继给熙治?还是要兼祧熙治、卓麟两房?文书内为何没有写明白?
其二,熙治亲堂兄凯肇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为何没有参与文书画押?
面对疑问,赵氏再次向该协领叙述自家的情况,由协领代为转呈。
据赵氏自述:
自家夫君的嫡亲堂兄凯肇、凯元均已去世,仅有一个儿子叫英华,年仅8岁,而夫君的亲婶母还健在,身为独孙的英华要为祖母承重,所以不适合出继。
惟有同曾祖的从堂兄卓麟之子瑞昌,现年10岁,素来被夫君和自己所亲爱,情愿依照择贤择爱的律例,将瑞昌过继为嗣,以承宗祧,并袭世职。
协领也向上级呈报自己的调查结果:
经过核查,熙治的从堂兄卓麟尚在中年,还能生育,且他还有两个亲弟弟,不会出现乏嗣的情况,现在情愿将亲子瑞昌过继给从堂弟熙治,并不是兼祧两房,也没有钻营图谋等情弊。
同时还呈上卓麟和族长永祥等相关人员递交的联名押结,惟有熙治堂侄英华名下没有画押签字。
正当相关部门在详细调查该案的时候,凯肇之妻、英华之母瓜尔佳宗室氏,也呈上文书,声称:
嫡堂弟熙治无子,之前经过族长永祥调停,要过继卓麟之子瑞昌为嗣,自己不敢画花押,如今听说有司覆查,自己不敢瞒匿,亲生子英华现年8岁,情愿出继给嫡堂弟熙治名下为嗣,专一侍奉长房。
这下热闹了,当事人要求爱继,立第三顺序候选人,而第二顺序候选人亲属却要求应继,情愿自家绝嗣也要把儿子过继到长房,这是什么样的大无畏牺牲精神?不就是图人家的财产和爵位嘛!
至此,赵氏立嗣的事情,因为亲堂嫂宗室氏的争继,陷入僵局,经年不决。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寡妇爱继,却有族人告争,即便律例规定不许官府受理此类争继案件,但因为熙治家牵扯世袭爵位的事,官府还是得受理调查该案,时间就在争继纠纷中滑进光绪十一年。
被迫中断立嗣的赵氏,可能本身身体就不好,要为丧夫难过,又为争继的事生气,以至于病体缠绵,眼看着情况都不好。
不甘心死前见不到嗣子、病情已然危急的赵氏,再次遣抱呈明:
是自己夫妻喜欢瑞昌,所以愿意按照择贤择爱的律例,把瑞昌过继为嗣,并不是经过族长永祥的调停才过继瑞昌的。
赵氏的大姑姐、熙治的亲姐姐、文祥的嫡长女喜塔腊瓜尔佳氏,也遣抱申诉弟妇过继瑞昌是合情合理的。并声明弟妇赵氏因病势危急,不能执笔画押,由她代为弟妇画押。
此时呢,盛京将军庆裕经过详细调查,也知道了瓜尔佳一家的恩怨情仇,明白赵氏为何选择爱继而不是应继。
这事说来话长,还要从熙治的父亲文祥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