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典悲剧中存在着一种“大团圆”倾向:矛盾冲突总难以发展到美的毁灭程度,最终结局必定是真善美的胜利,假恶丑的被惩。
《西厢记》长亭送别之后,还有最后一本“有情人终成眷属”;《长生殿》马嵬坡死刑之后,还要有梦境中的月宫相会;即使《窦娥冤》这种反映现实生活的社会悲剧,在临刑三桩“无头愿”得以实现之后,也还需窦娥冤魂出场,使冤案彻底昭雪;甚至《红楼梦》的续作者高鹗也免不了要以贾兰高中,宝玉披了大红披风来拜他父亲,最终又落入大团圆的俗套。
鲁迅先生在他的许多杂文中,对大团圆式的悲剧结局进行了中肯分析。
他认为我国传统艺术观中缺乏悲剧观念,不喜欢睁着眼睛正视现实,而喜欢“瞒与骗”的艺术,喜欢一种盲目的乐观主义,即团圆主义。
不敢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采用的是掩盖,粉饰态度,因此就失去了艺术的真实性,失去了悲剧的基础,瓦解了悲剧美。
他认为团圆主义是我国封建文学中的一大消极传统,乃是怯弱、巧滑、自欺欺人,不敢正视现实等国民性弱点在艺术观上的反映。近年来,不少人从“中和之美”出发来分析我国古典悲剧,作了有益的探索。
认为“大团圆”所表现的悲喜交集,苦乐相错,乐观主义的审美追求,来源于“尚中”观念,正是中国悲剧不同于古希腊一悲到底的悲剧之处,是我国古典悲剧独特的悲剧美。这种看法当然有其合理一面,但我们认为还很不全面。
“大团圆”从它所表现的价值观念到它所达到的审美境界,从历代作家的创作追求,到古今读者的审美评判,都表现为一种特定的民族审美(悲)心理定势:其一,这种审美心理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有密切联系,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尤其与儒家文艺观的控制、驾驭、儒家“尽善尽美”的审美标准和中和之美有关;儒、道,释三教汇流,道释两教的消极“出世观念”,佛家的“因果报应,轮回转世”思想都深深在这种审美心理上打上烙印。
其二,汉民族的宗法制度,产生于“亚细亚”方式的整体观念,民族性格(鲁迅所说的国民性)的形成以及对审美心理的影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