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不会告诉你的那个“世贸组织”(WTO)
目录
(一)中国入世究竟“独一无二”地承诺了什么
(二)世贸组织的“普惠”与“最惠”——丛林游戏潜规则
(三)暗渡陈仓新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四)主宰发展中国家命脉的“国际”协定
(五)社会动荡的定时炸弹——西方版式“私有化”
(六)新特洛伊木马大军:“新议题”
(七)愚弄、霸凌与欺诈:国际组织的游戏规则
(一)中国入世究竟“独一无二”地承诺了什么
1986年,中国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前身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历经十五年谈判,2001年,《辛丑条约》一百周年,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以下称《中国议定书》)上签字,正式加入世贸组织(WTO)。长期以来,针对这一入世议定书,来自国际经济、法律界甚至世贸组织诸多成员一些常见的共同评价用语是:“非同寻常”(unusual)、“独一无二”(unique)、“非互惠”(non-reciprocal)。
那么,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相比,中国在世贸组织内的权利与义务到底有什么“非同寻常”、“独一无二”之处?“非互惠”究竟意味着什么?
2016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五周年之际,欧盟议会发表了一份评估简报 (《China's WTO accession: 15 years on 》),如此评到:中国“不仅同意了广泛的市场准入承诺,而且承诺了实质性的非互惠条件下的义务。这在世贸组织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该简报也承认中国遭到起诉的大多数世贸组织争端,“都与这些为中国量身定制的规则有关”。并称“中国及时、高质量地遵守了世贸组织的裁决”。
该评估简报还如此评价中国独特的入世承诺:“中国的入世议定书在形式上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脱离了世贸组织惯例”,所有其它新加入成员仅需承诺尊重世贸组织多边协议规范内的规则义务,“相比之下,中国......还同意了非互惠条件下的”各种承诺。
加入世贸组织大大增加了中国的对外贸易量及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并强化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势头,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但在国内鲜为人知的,是有关中国入世承诺的关键细节以及入世的代价。凡事祸福相依,入世更是如此。
今天中国已经入世二十余年,从最初的举国欢庆到今天的被动还击、四处被围剿,中国必须有足够的自信与勇气,冷静审视世贸组织及其各种协定对中国的政府职能、法律制度、社会发展政策设计、国计民生等各个领域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影响会如何民族的生死存亡。
(1)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为中国量体裁衣的独特入门文件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上,《中国议定书》被世贸组织既有成员批准,并规定(1)该议定书供中国在2002年1月1日前以签字或其他方式接受;(2)本议定书应在接受之日后第30天生效。
中国入世议定书只有一份正本,没有中文,采用世贸组织的官方用语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根据议定书规定,正本需交存世贸组织总干事,总干事负责向每一成员和中国提供一份副本、及中国接受该议定书通知的副本。一天后,中国签字正式接受该议定书的各项规定。一个月后,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
世贸组织将自己描述为“一个以规则为基础、成员驱动的组织——所有决定均由成员国政府做出,规则是成员之间谈判的结果”。这个“自我介绍”与现实天壤地别。
世贸组织为中国入世准备的议定书,其最大的讽刺性虚伪就在于,强权们口口声声要中国“公正”、“透明”、“遵守国际规则”,但这个议定书却堪称世贸组织对规则的最大破坏,对中国的最大不公,并充满不透明性。它剥夺了中国理所当然应享有的诸多正当权利,同时附加了一大批没有任何其他成员被要求的规则外义务。《中国入世议定书》也成为世贸组织第一份为单一成员制定一套特殊行为规则的文件。